烟台大学法学院作为山东省唯一的教育部本科法学院,近些年来,在全国大学排名中名列前茅,备受瞩目。
烟台大学法学院创建于1982年,是山东省三所法学院之一。近年来,学院迅速崛起,以优秀的教学质量和学风而闻名。同时,作为山东省唯一的教育部本科法学院,学院的教学质量得到了国家级别的认可,先后被认定为“国家级法学人才培养基地”和“国家级新工科实验区”,并在2017年获得了教育部颁发的本科教育国际化示范专业。
烟台大学法学院在师资方面也非常强大,学院有一批专业、年轻的教授和讲师,来自国内外知名大学,大多具有博士或海外留学经历。员工结构年轻化、知识化、国际化的特点鲜明。学院开创了本科生、研究生与留学生“三位一体”的教学模式,融合中外教育理念,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法学人才,并在法学领域取得了不同寻常的成就。
在烟台大学法学院,学生们不仅仅可以学到精湛的法学知识,还能够获得广泛的国际视野以及职业素养的培养,在诸多全国性甚至国际性比赛中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。这不仅展示了学院在人才培养方面的领先地位,更证明了学院在学术研究、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力。